为了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,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,保护环境,依据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》(GB 15603-1995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2002年国务院第344号令)、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(2005年国务院第445号令)和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具有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有毒等性质;在生产、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的物品,均属危险...
发布日期: 实施日期:
http://www.safehoo.com/Edu/Train/201705/483291.shtml 2017/5/13 19:28:53